2008年9月10日 星期三
2008年9月9日 星期二
星野日誌20080909之開門第一天
其實.................
昨天也沒計劃說要開啦
只想著早上要去刷地
然後發現怎麼我三兩下就刷好了???
然後就自己一個人努力的搬東西
然後就莫名其妙給它開門
看店看了一天
哈~
liver又忘記帶相機了
今天會記得的^^""
對ㄛ~
今天要帶些東西去"填充"
東西太少
雖然看起來很便宜
經過的人眼睛也是一直看
不過店裡東西太少了
沒人敢進來看^^""
今天乾脆來搬東西好了
昨天也沒計劃說要開啦
只想著早上要去刷地
然後發現怎麼我三兩下就刷好了???
然後就自己一個人努力的搬東西
然後就莫名其妙給它開門
看店看了一天
哈~
liver又忘記帶相機了
今天會記得的^^""
對ㄛ~
今天要帶些東西去"填充"
東西太少
雖然看起來很便宜
經過的人眼睛也是一直看
不過店裡東西太少了
沒人敢進來看^^""
今天乾脆來搬東西好了
對ㄛ~
店裡還有個很好笑ㄉ問題
店裡沒有燈
哈~
所以不能開晚上^o^""""
沒有櫃子架子
不能"整齊"放很多東西
走一步算一步吧
還要去幫老公修摩托車...............
來去想辦法去..................
都是一個人...............
ㄞ................
2008年9月6日 星期六
搜尋liverの小窩
好久沒這麼玩了
上搜尋網找自己的blog
剛剛玩
上google~
光打"liver"...沒有看到blog蹤跡
三四月上課時
有過一天光打"liver"就可以找到囉^o^
打上《liver小窩》,不用打《の》
就可以找到blog囉^o^
整篇ㄋ ^o^
yahoo kimo
光打"liver"就有好幾筆了呢^o^
加個"小窩"
就會出現幾筆較新文章的記錄
不過反而比光打"liver"時少了^^""
msn
光打"liver"也能找到幾筆ㄋ^_^
打"liver小窩"也能查到整頁的資料囉
感覺真不錯^o^
感覺好像好朋友怎麼樣都能找到liverの家了
真好^o^
上搜尋網找自己的blog
剛剛玩
上google~
光打"liver"...沒有看到blog蹤跡
三四月上課時
有過一天光打"liver"就可以找到囉^o^
打上《liver小窩》,不用打《の》
就可以找到blog囉^o^
整篇ㄋ ^o^
yahoo kimo
光打"liver"就有好幾筆了呢^o^
加個"小窩"
就會出現幾筆較新文章的記錄
不過反而比光打"liver"時少了^^""
msn
光打"liver"也能找到幾筆ㄋ^_^
打"liver小窩"也能查到整頁的資料囉
感覺真不錯^o^
感覺好像好朋友怎麼樣都能找到liverの家了
真好^o^
星野日誌20080906之打掃中
嘿~這要po文才想起來
昨天忘了拍照
就下星期再補吧^^""
昨天下午正要出門去打掃店面
就開始下大雨
有個好朋友人真好^^
還跟liver說"雨下的正式時候~因為錢水~錢水~幫你把錢都帶進來~^^"
真感動ㄋ^_^
等雨稍停了就趕緊去開門打掃
裡面真的很久沒人用了
據說現在店面很難租出去
爸爸租很久了ㄋㄟ
地板跟現有櫃子都黑到不行
乾脆用水來刷
就刷到快五點
一個人刷的確蠻慢的
才發現空間還真的蠻大的^^""
一邊刷還一邊有左右鄰居"經過" 來關心
你們要賣什麼ㄚ?
你是房東的女兒ㄛ?怎麼都不一樣了??^^""
一個說怎麼瘦那麼多??生病?怎麼生病可以瘦那麼多?我腸胃發炎才瘦三公斤^^"""
一個說我上次看到你還是小孩子,現在長大了,都不一樣了...........
還有問~店面你租下來啦?租多少ㄚ?怎麼沒殺價??
ㄚ自己爸爸殺什麼價^^""
總之
就一個人默默的努力刷
一邊刷一邊想清好了沒櫃子怎麼辦???
本來想搬我們家的木頭沙發椅去充當ㄉ
可是好像太低了^^""
然後前面沒有燈
不知道怎麼裝燈= =""""
清完還得先弄燈的問題
然後.............
沒櫃子????
擺地上更低ㄟ= =""""
刷到快五點
趕快先回家煮飯給家裡人吃
今天我們一家三口要下高雄
再慢慢想辦法吧......................
昨天忘了拍照
就下星期再補吧^^""
昨天下午正要出門去打掃店面
就開始下大雨
有個好朋友人真好^^
還跟liver說"雨下的正式時候~因為錢水~錢水~幫你把錢都帶進來~^^"
真感動ㄋ^_^
等雨稍停了就趕緊去開門打掃
裡面真的很久沒人用了
據說現在店面很難租出去
爸爸租很久了ㄋㄟ
地板跟現有櫃子都黑到不行
乾脆用水來刷
就刷到快五點
一個人刷的確蠻慢的
才發現空間還真的蠻大的^^""
一邊刷還一邊有左右鄰居"經過" 來關心
你們要賣什麼ㄚ?
你是房東的女兒ㄛ?怎麼都不一樣了??^^""
一個說怎麼瘦那麼多??生病?怎麼生病可以瘦那麼多?我腸胃發炎才瘦三公斤^^"""
一個說我上次看到你還是小孩子,現在長大了,都不一樣了...........
還有問~店面你租下來啦?租多少ㄚ?怎麼沒殺價??
ㄚ自己爸爸殺什麼價^^""
總之
就一個人默默的努力刷
一邊刷一邊想清好了沒櫃子怎麼辦???
本來想搬我們家的木頭沙發椅去充當ㄉ
可是好像太低了^^""
然後前面沒有燈
不知道怎麼裝燈= =""""
清完還得先弄燈的問題
然後.............
沒櫃子????
擺地上更低ㄟ= =""""
刷到快五點
趕快先回家煮飯給家裡人吃
今天我們一家三口要下高雄
再慢慢想辦法吧......................
2008年9月5日 星期五
2008年9月4日 星期四
星野日誌20080904
老公回家心情大不同
liver是這樣想的啦
既然老公只是希望liver出門去
不要老呆在屋裡找氣吞
ㄚ如果可以的話
有外快會更好^^"""
那麼.................
反正我們家真的有太多放著用不到的東西了
不管是全新的還是八九成新的
反正放著也是放著
決定跟liver的爸爸媽媽租店面
白天就去看店面
把東西都放去賣賣看吧
有沒有同學要跟liver一起看店面的ㄚ??
來陪liver聊天也可以啦^o^
只賣到liver爸爸媽媽店面租出去為止ㄛ
不過不知道什麼時候租出去就是了^^""""
還是有同學要放東西賣給liver看店的呀??
^o^有賣出去就隨便分liver一點就好^o^
anyway
下星期liver應該就會開始動作
不過今天已經開始打電話聯絡有否有人願意提供東西出來一起賣的了
反正是liver看店
而且只能賣白天
因為晚上我們家小猴子就下課啦
要照顧他的..................
目前能想到的是
應該是八點到十點(正在想要幾點)開門
賣到下午四五點
因為要回家接小猴子跟煮飯給家裡人吃
如果有人可以幫忙
當然就可以開晚一點啦
不過有沒有那麼多東西可以賣呢???
有聯絡到芩姊啦
大姊正在打工
所以我們晚點再談吧
然後還沒跟老公商量
所以ㄋ............................
目前是liver在打算思考中
同學說liver的行動力很驚人的
嗯............
我們來想想怎麼讓它孵出蛋來吧
搞不好做得好了
liver爸爸媽媽也不用租給別人了
我們自己搞定吧:p
就先想到這邊吧:p
liver是這樣想的啦
既然老公只是希望liver出門去
不要老呆在屋裡找氣吞
ㄚ如果可以的話
有外快會更好^^"""
那麼.................
反正我們家真的有太多放著用不到的東西了
不管是全新的還是八九成新的
反正放著也是放著
決定跟liver的爸爸媽媽租店面
白天就去看店面
把東西都放去賣賣看吧
有沒有同學要跟liver一起看店面的ㄚ??
來陪liver聊天也可以啦^o^
只賣到liver爸爸媽媽店面租出去為止ㄛ
不過不知道什麼時候租出去就是了^^""""
還是有同學要放東西賣給liver看店的呀??
^o^有賣出去就隨便分liver一點就好^o^
anyway
下星期liver應該就會開始動作
不過今天已經開始打電話聯絡有否有人願意提供東西出來一起賣的了
反正是liver看店
而且只能賣白天
因為晚上我們家小猴子就下課啦
要照顧他的..................
目前能想到的是
應該是八點到十點(正在想要幾點)開門
賣到下午四五點
因為要回家接小猴子跟煮飯給家裡人吃
如果有人可以幫忙
當然就可以開晚一點啦
不過有沒有那麼多東西可以賣呢???
有聯絡到芩姊啦
大姊正在打工
所以我們晚點再談吧
然後還沒跟老公商量
所以ㄋ............................
目前是liver在打算思考中
同學說liver的行動力很驚人的
嗯............
我們來想想怎麼讓它孵出蛋來吧
搞不好做得好了
liver爸爸媽媽也不用租給別人了
我們自己搞定吧:p
就先想到這邊吧:p
2008年9月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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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30日 星期六
觀察: 本地網路拍賣10年今昔不同
ZDNet記者馬培治/台北報導 2008/01/24 20:19:01
帶領eBay十年的Meg Whitman宣佈引退,她在位的十年,恰好也是台灣網路拍賣興起的十年,回顧過去,今昔大不相同。
Whitman領軍eBay的十年,正好經歷達康業起飛、泡沫與重生的一整個世代,也因此她告別eBay的決定,也被外界評為網路拍賣一個時代的告終。儘管Whitman的主戰場在美國,但網路業界人士認為,十年間台灣網路拍賣業也經歷很大變化,除了eBay也曾在Whitman在位時來台拓展商機,本地網路拍賣市場也是在這十年間從一開始的C2C,走到專業賣家,再邁向未來的分眾化時代,Whitman下台的時間點,或許正適合用來檢視台灣網路拍賣市場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Whitman是在1998年、網際網路創業正紅的時刻加入eBay,巧合的是,台灣第一家線上拍賣網站Ubid也創立於同年10月,另家本土拍賣網站先驅Coolbid酷必得也在兩個月後上線,但與eBay在美國一路長紅的發展狀況不同的是,Ubid與Coolbid都未能獲致成功。
十年之後的今日,Coolbid雖還存在,但早在歷經達康泡沫後轉型成為B2C購物網站,但論名聲與人氣,已今非昔比。至於Ubid,雖在2002年被欲進軍台灣市場的eBay以950萬美元併購,寫下當時網路創業佳話,但卻也隨著eBay在2006年撤出台灣市場而走入歷史。
專研電子商務與網路產業的資策會資訊市場情報中心(MIC)分析師周文卿認為,台灣網路拍賣的風氣,應是到了雅虎奇摩推出網拍服務後,才真正水到渠成,「Ubid與Coolbid雖然創設得早,但顯然沒有抓到多數網友的偏好,」她說。
不夠在地化 撤離本地市場
雅虎奇摩是在2001年底推出拍賣服務,在上網人口漸增且為免費服務的情況下,雅虎奇摩的拍賣服務快速成長,也吸引在美國已是市場霸主的eBay於2002年藉併購Ubid投入台灣市場。
值得一提的是,eBay當時因帳號整合之故,造成部分會員必須放棄舊有帳號,並引發會員抗議並揚言出走,而這種犧牲既有會員權益與使用習慣的作法,也為eBay埋下日後在台失敗的遠因。
eBay台灣當時最常被批評的,便是堅持全球一致的操作介面與刊登物件流程,但過於複雜的設計來到台灣卻全然水土不服。
「沒有做到在地化,忽視不同地區使用行為的不同,卻又不願改變,讓eBay沒辦法在台灣市場成功,」周文卿分析eBay的敗因,並指出雅虎奇摩當時顯然注意到了使用者的需求,並持續推出各種新功能,「使用者的行為若不能掌握,生意自然做不好,」她說。
露天拍賣營運長葉奇鑫則說,eBay的例子是露天最好的借鏡,「現在我們很清楚哪些事不能在台灣市場做:太複雜的刊登流程註定不受歡迎,」他說。
儘管eBay在本地市場的最大對手雅虎奇摩在2004年開始向拍賣使用者收取費用,但eBay仍未因此占到便宜,雅虎仍保住本地網路拍賣龍頭的地位,讓eBay在2006中黯然告別台灣市場,改與PChome Online合資成立露天拍賣,重新出發。
在2006年九月上線的露天拍賣打著開站三年內不收費的旗號,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刊登物件數便已超越雅虎奇摩,葉奇鑫說,除了免費策略奏效,更重要的是持續推出新功能,「專注在把平台本身做好,且不急著打廣告,」他說。
葉奇鑫分析道,當年eBay雖然以唐先生的蟠龍花瓶廣告一炮而紅,但在使用方式與功能不符本地用戶期待的情況下,「使用者上站以後,只會更失望,」他說。
「這給露天很大的警惕,我們認為在做好完善的功能前,絕不該談行銷,事實上,網路產業就是該讓使用者去口耳相傳,如同Google的作法,那才是最好的行銷,」葉奇鑫說。
專業賣家落腳雅虎
另一個過去幾年來本地網路拍賣市場發展出的特色,便是專業賣家的興起。
媒體多次報導的「東京著衣」,便是雅虎奇摩平台上知名的專業賣家,年營業額破億,已比許多自營電子商務網站的小型業者更會賺錢,雅虎奇摩總經理洪小玲便曾表示,該公司的拍賣平台除了小眾的C2C型式,其實也聚集了許多專業賣家,並認為網路拍賣已從販賣個人的二手貨,轉為以專業賣家為主的新型態。
雅虎拍賣的經營型式,也因此越來越強調專業賣家的方向,並推出如家電聯盟等活動,號召專業賣家加盟,與初創時期以個人為主的狀況已不可同日而語。
事實上,今日的雅虎奇摩拍賣,反而更類似eBay在北美市場的狀況:平台要收費,賣家以專業人士為主。
葉奇鑫認為,舉凡要收費的平台,或許都對逐漸演變成以專業賣家為主的狀況,他表示,未來網拍市場將一分為二,普羅大眾、一般用戶將傾向使用露天,專業賣家則落腳雅虎。
對於網拍業的未來,周文卿認為,終將回歸到使用者的需求。她以eBay在台灣及中國失敗、雅虎在北美失敗為由說明,其實收不收費並非關鍵,經營者有沒有掌握到使用者行為,並從中滿足使用者真正的需求,才是關鍵。
葉奇鑫則說,拍賣平台都在研發更簡單容易的刊登方式,「未來網路拍賣不再只會是一小群人,而是男女老幼都會使用的簡單購物售物方式,」他說。
「台灣網拍已發展十年,最早玩網拍的人現在也都已有了點年紀,市場也已有許多變化,」周文卿認為,在技術愈見成熟,功能越來越豐富的發展軌跡下,「可以期待下一個十年必定可以看到更多元、百花齊放的未來,」她說。
帶領eBay十年的Meg Whitman宣佈引退,她在位的十年,恰好也是台灣網路拍賣興起的十年,回顧過去,今昔大不相同。
Whitman領軍eBay的十年,正好經歷達康業起飛、泡沫與重生的一整個世代,也因此她告別eBay的決定,也被外界評為網路拍賣一個時代的告終。儘管Whitman的主戰場在美國,但網路業界人士認為,十年間台灣網路拍賣業也經歷很大變化,除了eBay也曾在Whitman在位時來台拓展商機,本地網路拍賣市場也是在這十年間從一開始的C2C,走到專業賣家,再邁向未來的分眾化時代,Whitman下台的時間點,或許正適合用來檢視台灣網路拍賣市場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Whitman是在1998年、網際網路創業正紅的時刻加入eBay,巧合的是,台灣第一家線上拍賣網站Ubid也創立於同年10月,另家本土拍賣網站先驅Coolbid酷必得也在兩個月後上線,但與eBay在美國一路長紅的發展狀況不同的是,Ubid與Coolbid都未能獲致成功。
十年之後的今日,Coolbid雖還存在,但早在歷經達康泡沫後轉型成為B2C購物網站,但論名聲與人氣,已今非昔比。至於Ubid,雖在2002年被欲進軍台灣市場的eBay以950萬美元併購,寫下當時網路創業佳話,但卻也隨著eBay在2006年撤出台灣市場而走入歷史。
專研電子商務與網路產業的資策會資訊市場情報中心(MIC)分析師周文卿認為,台灣網路拍賣的風氣,應是到了雅虎奇摩推出網拍服務後,才真正水到渠成,「Ubid與Coolbid雖然創設得早,但顯然沒有抓到多數網友的偏好,」她說。
不夠在地化 撤離本地市場
雅虎奇摩是在2001年底推出拍賣服務,在上網人口漸增且為免費服務的情況下,雅虎奇摩的拍賣服務快速成長,也吸引在美國已是市場霸主的eBay於2002年藉併購Ubid投入台灣市場。
值得一提的是,eBay當時因帳號整合之故,造成部分會員必須放棄舊有帳號,並引發會員抗議並揚言出走,而這種犧牲既有會員權益與使用習慣的作法,也為eBay埋下日後在台失敗的遠因。
eBay台灣當時最常被批評的,便是堅持全球一致的操作介面與刊登物件流程,但過於複雜的設計來到台灣卻全然水土不服。
「沒有做到在地化,忽視不同地區使用行為的不同,卻又不願改變,讓eBay沒辦法在台灣市場成功,」周文卿分析eBay的敗因,並指出雅虎奇摩當時顯然注意到了使用者的需求,並持續推出各種新功能,「使用者的行為若不能掌握,生意自然做不好,」她說。
露天拍賣營運長葉奇鑫則說,eBay的例子是露天最好的借鏡,「現在我們很清楚哪些事不能在台灣市場做:太複雜的刊登流程註定不受歡迎,」他說。
儘管eBay在本地市場的最大對手雅虎奇摩在2004年開始向拍賣使用者收取費用,但eBay仍未因此占到便宜,雅虎仍保住本地網路拍賣龍頭的地位,讓eBay在2006中黯然告別台灣市場,改與PChome Online合資成立露天拍賣,重新出發。
在2006年九月上線的露天拍賣打著開站三年內不收費的旗號,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刊登物件數便已超越雅虎奇摩,葉奇鑫說,除了免費策略奏效,更重要的是持續推出新功能,「專注在把平台本身做好,且不急著打廣告,」他說。
葉奇鑫分析道,當年eBay雖然以唐先生的蟠龍花瓶廣告一炮而紅,但在使用方式與功能不符本地用戶期待的情況下,「使用者上站以後,只會更失望,」他說。
「這給露天很大的警惕,我們認為在做好完善的功能前,絕不該談行銷,事實上,網路產業就是該讓使用者去口耳相傳,如同Google的作法,那才是最好的行銷,」葉奇鑫說。
專業賣家落腳雅虎
另一個過去幾年來本地網路拍賣市場發展出的特色,便是專業賣家的興起。
媒體多次報導的「東京著衣」,便是雅虎奇摩平台上知名的專業賣家,年營業額破億,已比許多自營電子商務網站的小型業者更會賺錢,雅虎奇摩總經理洪小玲便曾表示,該公司的拍賣平台除了小眾的C2C型式,其實也聚集了許多專業賣家,並認為網路拍賣已從販賣個人的二手貨,轉為以專業賣家為主的新型態。
雅虎拍賣的經營型式,也因此越來越強調專業賣家的方向,並推出如家電聯盟等活動,號召專業賣家加盟,與初創時期以個人為主的狀況已不可同日而語。
事實上,今日的雅虎奇摩拍賣,反而更類似eBay在北美市場的狀況:平台要收費,賣家以專業人士為主。
葉奇鑫認為,舉凡要收費的平台,或許都對逐漸演變成以專業賣家為主的狀況,他表示,未來網拍市場將一分為二,普羅大眾、一般用戶將傾向使用露天,專業賣家則落腳雅虎。
對於網拍業的未來,周文卿認為,終將回歸到使用者的需求。她以eBay在台灣及中國失敗、雅虎在北美失敗為由說明,其實收不收費並非關鍵,經營者有沒有掌握到使用者行為,並從中滿足使用者真正的需求,才是關鍵。
葉奇鑫則說,拍賣平台都在研發更簡單容易的刊登方式,「未來網路拍賣不再只會是一小群人,而是男女老幼都會使用的簡單購物售物方式,」他說。
「台灣網拍已發展十年,最早玩網拍的人現在也都已有了點年紀,市場也已有許多變化,」周文卿認為,在技術愈見成熟,功能越來越豐富的發展軌跡下,「可以期待下一個十年必定可以看到更多元、百花齊放的未來,」她說。
拍賣狂熱網路競標
拍賣狂熱網路競標
報導簡述
這場古老拍賣商業的文藝復興運動,正搭著Internet的快速列車,運轉著新商業的創意思維,迅速改變流通產業的行銷、廣告和物流等等環節。網路拍賣顛覆了傳統的競標方式,創造出超越想像的經濟規模,它究竟挑起什麼樣的消費慾望? 撰文=汪佳陵
深入報導
曾經到過歐洲跳蚤市場的人,都見識過那豐富物種聚集與討價還價的樂趣。「拍賣」,在古老的年代,是一種生意,但是到了二十世紀,它愈來愈像是一種娛樂,一種擁有鄉愁的娛樂。
直到一九九五年,一家名叫「電子海灣」(eBay)的公司出現,將70萬人同時帶上眾聲喧嘩的網路市集,「拍賣」,重新成為一種生意,而且成為一種尺度規模更大的樂趣。
在網際網路還沒有發燒之前,我們所熟悉的拍賣會,通常是由蘇富比(Sotheby's)和佳士得(Christies)這一類少數的「尊貴」拍賣公司所舉辦。買主們在特定時間,聚集在同一個空間裡競標,你來我往地舉手喊價,等到主持人敲槌落定,出價最高的就取得商品的所有權。
美國分析師將網路拍賣形容為一項「印鈔票的事業」
這樣的拍賣形式持續了漫長的兩個半世紀,直到美國拍賣網站eBay(ebay.com)的出現才打破僵局。eBay在網路上建構了虛擬的拍賣場所,使得拍賣會跳脫時間、空間及身分上的限制,不論任何人都可以輕鬆地坐在電腦螢幕前面,享受在網路上買賣商品及喊價的樂趣。eBay驚人的擴張速度,正呼應了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根據eBay四月底公佈的報告顯示,這個拍賣網站目前的註冊會員較去年成長了75℅,交易的商品總值,也從一九九八年第四季的3億700萬美金,攀升到這一季的5億4100萬美金,同時年獲利率也提高了整整五倍,難怪有美國分析師將網路拍賣形容為一項「印鈔票的事業」。
eBay的「錢景」看好,除了叫人眼紅外,更讓不少網路業者心動,美國排行前幾名的入口網站雅虎(Yahoo!)及Lycos都很快地成立競標網站,而美國線上(America Online)也和eBay結為策略聯盟,準備在它的網站上推出拍賣區。連擁有約800萬客源的網路零售霸主亞馬遜(amazon.com),也在今年三月三十日一頭栽進這個金礦山。連傳統老店蘇富比也感受到這股洶湧的壓力,在今年初投資了2500萬美金建立線上拍賣網站,目前已經和1500家歐美的藝術商簽約,以供應網站上所拍賣的骨董和珠寶等。拍賣商業的文藝復興運動,正在虛擬世界中急速擴散開來。
酷必得、拍賣王、飆標王,台灣迅速加入網路拍賣戰場
這股熱潮也隨即延燒到台灣,獲得美國英特爾(Intel)公司投資的資迅人拔得頭籌,在去年十二月率先推出國內第一個線上競標網站酷必得(coolbid.com.tw),打出「一元即時拍賣」來號召人潮。而主要以三C產品(Computer, Communication, Consumer electronics)為主的力傳資訊拍賣王(bid.com.tw),也在今年二月份加入網路競標市場,配合西洋情人節活動,以「萬朵玫瑰一元起標」造勢,在開站時得到不小的媒體曝光率。緊跟著,入口網站「夢想家的媒體」(dreamer.com.tw)在五月推出飆標王(hotbid.com.tw)競標網站,與力傳資訊採取策略聯盟的合作方式,由夢想家負責網路人潮的導入及產品,而力傳則肩負拍賣站上的技術及物流。
然而,台灣的拍賣網站能否像美國一般地蓬勃發展,仍需要克服一些困難。同樣是購買新品,消費者大可以選擇普通的購物網站,或是直接到賣場選購,為什麼非得在競標網站上喊價?最大誘因是為了買低價產品,夢想家行銷副總經理胡文斌說,最後得標的價格通常都比市價來得低廉,以電腦硬體為例,價位多半都介於光華商場和資訊賣場兩者的價格之間,不過,消費者在拍賣網上購物不必擔心售後服務問題,更不用出門取件,貨品自然會送上門來。
依據資迅人的調查報告顯示,雖然目前在網站上銷售量較高的是電信通訊產品及電腦相關設備,但有高達約63%的消費者,未來最想在網站上購買的是新奇且尚未上市的物品,網友在購買這一類商品時,最在乎的不是價格,而是價值和獨特性。酷必得就曾拍賣過一些市面上不易購得的貨品,譬如可以設計程式的積木及MP3隨身聽等;拍賣王則曾提供過因搶購而缺貨的菲比小精靈(Furby)。胡文斌說,飆標王未來也將開發台灣市面上買不到、又有實用價值的獨特商品,以激起消費者的購物衝動。
儘管拍賣網站上的商品價格有時和市價相差不多,但是熱潮卻不見冷卻。政治大學科技管理所所長吳思華認為,拍賣網站如eBay的興起,讓自由市場的機制向前邁進一大步,達到趨近完善的理想狀態。
想贏的慾望與得標的樂趣,是網友一再光顧拍賣網站的誘因
競標網站所帶來的影響不僅止於市場效能的發揮,使消費者可以自行叫價拍賣,一改過去由商家訂定價格的慣例,更為網友帶來了喊價的刺激。不少消費者在競標時莫名產生一股想贏的強烈欲望,也感受到出價高過其他人的得標樂趣,是讓網友一再光顧拍賣網站的誘因之一。有些買賣雙方或是有同一蒐集癖好的人在交易結束後仍保持聯絡,隱約呈現出網路社區的雛形。
不過,台灣的零售通路十分發達,競標網站除了得在虛擬世界中和其他相似性質的網站爭取客源外,也必須與實體通路對抗。資訊人副總經理薛曉嵐說,酷必得無意從事削價競爭,也不試圖取代傳統賣場,而是積極地突顯線上購物相較於零售通路的優勢,包括網路是24小時開放,沒有時間上的限制,所提供的商品訊息公正且客觀,網友還可以在站上交換對商品及交易的意見。
網站對傳統通路的衝擊一定有,但並不代表傳統通路會就此消失
對於傳統通路,競標網恐怕還不具威脅性。聯強國際總經理杜書伍指出,若以拍賣網站主要商品的電腦及電子設備來看,聯強對成本再清楚不過,競標網站取得商品的成本加上運費,價格應該不太可能比經銷商來得低。
台灣是一個住商混合的環境,購物便利,不像美國幅員遼闊,而且一般消費者也偏好貨比三家,著重售後服務,B to C的條件尚未成熟,因此他對拍賣網站抱持審慎的懷疑態度,認為經銷商仍可以主宰未來市場的主流。
吳思華則表示,網站對傳統通路的衝擊一定有,但並不代表傳統通路會就此消失;通路本身也會不斷地演進,新舊對照,掌握較多優點的通路就會脫穎而出。元智大學管理學院院長尤克強也同意,網際網路不會完全取代傳統通路,但網路介入市場後,可能演變為新產品上市時的另一通路,因為它可以在最短時間內打開市場;而不具即時性、以價格為主導的商品,比較適合在網路上販售。
也許拍賣很快地就會變成網站上不可或缺的功能,好比免費電子郵件一般,不過,儘管每一家都推出相同的菜色,卻不是戶戶都能成功地吸引網友關愛的眼神,如何提高消費者的再次購買率,恐怕才是經營拍賣網站的成功關鍵。
Go!!與全世界同聲競標
現在,您不必千里跋涉到紐約,也不用翻山越嶺去巴黎,只要輕鬆的煮上一壺卡布奇諾,順手打開電腦,彈指撥號連結,您就可以在游標之間悠遊網路,跟全世界同步享受與上百萬人上場競標及喊價的樂趣,甚至在拍賣網站開展你個人無店舖的新事業,一同參與拍賣業的文藝復興運動。
報導簡述
這場古老拍賣商業的文藝復興運動,正搭著Internet的快速列車,運轉著新商業的創意思維,迅速改變流通產業的行銷、廣告和物流等等環節。網路拍賣顛覆了傳統的競標方式,創造出超越想像的經濟規模,它究竟挑起什麼樣的消費慾望? 撰文=汪佳陵
深入報導
曾經到過歐洲跳蚤市場的人,都見識過那豐富物種聚集與討價還價的樂趣。「拍賣」,在古老的年代,是一種生意,但是到了二十世紀,它愈來愈像是一種娛樂,一種擁有鄉愁的娛樂。
直到一九九五年,一家名叫「電子海灣」(eBay)的公司出現,將70萬人同時帶上眾聲喧嘩的網路市集,「拍賣」,重新成為一種生意,而且成為一種尺度規模更大的樂趣。
在網際網路還沒有發燒之前,我們所熟悉的拍賣會,通常是由蘇富比(Sotheby's)和佳士得(Christies)這一類少數的「尊貴」拍賣公司所舉辦。買主們在特定時間,聚集在同一個空間裡競標,你來我往地舉手喊價,等到主持人敲槌落定,出價最高的就取得商品的所有權。
美國分析師將網路拍賣形容為一項「印鈔票的事業」
這樣的拍賣形式持續了漫長的兩個半世紀,直到美國拍賣網站eBay(ebay.com)的出現才打破僵局。eBay在網路上建構了虛擬的拍賣場所,使得拍賣會跳脫時間、空間及身分上的限制,不論任何人都可以輕鬆地坐在電腦螢幕前面,享受在網路上買賣商品及喊價的樂趣。eBay驚人的擴張速度,正呼應了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根據eBay四月底公佈的報告顯示,這個拍賣網站目前的註冊會員較去年成長了75℅,交易的商品總值,也從一九九八年第四季的3億700萬美金,攀升到這一季的5億4100萬美金,同時年獲利率也提高了整整五倍,難怪有美國分析師將網路拍賣形容為一項「印鈔票的事業」。
eBay的「錢景」看好,除了叫人眼紅外,更讓不少網路業者心動,美國排行前幾名的入口網站雅虎(Yahoo!)及Lycos都很快地成立競標網站,而美國線上(America Online)也和eBay結為策略聯盟,準備在它的網站上推出拍賣區。連擁有約800萬客源的網路零售霸主亞馬遜(amazon.com),也在今年三月三十日一頭栽進這個金礦山。連傳統老店蘇富比也感受到這股洶湧的壓力,在今年初投資了2500萬美金建立線上拍賣網站,目前已經和1500家歐美的藝術商簽約,以供應網站上所拍賣的骨董和珠寶等。拍賣商業的文藝復興運動,正在虛擬世界中急速擴散開來。
酷必得、拍賣王、飆標王,台灣迅速加入網路拍賣戰場
這股熱潮也隨即延燒到台灣,獲得美國英特爾(Intel)公司投資的資迅人拔得頭籌,在去年十二月率先推出國內第一個線上競標網站酷必得(coolbid.com.tw),打出「一元即時拍賣」來號召人潮。而主要以三C產品(Computer, Communication, Consumer electronics)為主的力傳資訊拍賣王(bid.com.tw),也在今年二月份加入網路競標市場,配合西洋情人節活動,以「萬朵玫瑰一元起標」造勢,在開站時得到不小的媒體曝光率。緊跟著,入口網站「夢想家的媒體」(dreamer.com.tw)在五月推出飆標王(hotbid.com.tw)競標網站,與力傳資訊採取策略聯盟的合作方式,由夢想家負責網路人潮的導入及產品,而力傳則肩負拍賣站上的技術及物流。
然而,台灣的拍賣網站能否像美國一般地蓬勃發展,仍需要克服一些困難。同樣是購買新品,消費者大可以選擇普通的購物網站,或是直接到賣場選購,為什麼非得在競標網站上喊價?最大誘因是為了買低價產品,夢想家行銷副總經理胡文斌說,最後得標的價格通常都比市價來得低廉,以電腦硬體為例,價位多半都介於光華商場和資訊賣場兩者的價格之間,不過,消費者在拍賣網上購物不必擔心售後服務問題,更不用出門取件,貨品自然會送上門來。
依據資迅人的調查報告顯示,雖然目前在網站上銷售量較高的是電信通訊產品及電腦相關設備,但有高達約63%的消費者,未來最想在網站上購買的是新奇且尚未上市的物品,網友在購買這一類商品時,最在乎的不是價格,而是價值和獨特性。酷必得就曾拍賣過一些市面上不易購得的貨品,譬如可以設計程式的積木及MP3隨身聽等;拍賣王則曾提供過因搶購而缺貨的菲比小精靈(Furby)。胡文斌說,飆標王未來也將開發台灣市面上買不到、又有實用價值的獨特商品,以激起消費者的購物衝動。
儘管拍賣網站上的商品價格有時和市價相差不多,但是熱潮卻不見冷卻。政治大學科技管理所所長吳思華認為,拍賣網站如eBay的興起,讓自由市場的機制向前邁進一大步,達到趨近完善的理想狀態。
想贏的慾望與得標的樂趣,是網友一再光顧拍賣網站的誘因
競標網站所帶來的影響不僅止於市場效能的發揮,使消費者可以自行叫價拍賣,一改過去由商家訂定價格的慣例,更為網友帶來了喊價的刺激。不少消費者在競標時莫名產生一股想贏的強烈欲望,也感受到出價高過其他人的得標樂趣,是讓網友一再光顧拍賣網站的誘因之一。有些買賣雙方或是有同一蒐集癖好的人在交易結束後仍保持聯絡,隱約呈現出網路社區的雛形。
不過,台灣的零售通路十分發達,競標網站除了得在虛擬世界中和其他相似性質的網站爭取客源外,也必須與實體通路對抗。資訊人副總經理薛曉嵐說,酷必得無意從事削價競爭,也不試圖取代傳統賣場,而是積極地突顯線上購物相較於零售通路的優勢,包括網路是24小時開放,沒有時間上的限制,所提供的商品訊息公正且客觀,網友還可以在站上交換對商品及交易的意見。
網站對傳統通路的衝擊一定有,但並不代表傳統通路會就此消失
對於傳統通路,競標網恐怕還不具威脅性。聯強國際總經理杜書伍指出,若以拍賣網站主要商品的電腦及電子設備來看,聯強對成本再清楚不過,競標網站取得商品的成本加上運費,價格應該不太可能比經銷商來得低。
台灣是一個住商混合的環境,購物便利,不像美國幅員遼闊,而且一般消費者也偏好貨比三家,著重售後服務,B to C的條件尚未成熟,因此他對拍賣網站抱持審慎的懷疑態度,認為經銷商仍可以主宰未來市場的主流。
吳思華則表示,網站對傳統通路的衝擊一定有,但並不代表傳統通路會就此消失;通路本身也會不斷地演進,新舊對照,掌握較多優點的通路就會脫穎而出。元智大學管理學院院長尤克強也同意,網際網路不會完全取代傳統通路,但網路介入市場後,可能演變為新產品上市時的另一通路,因為它可以在最短時間內打開市場;而不具即時性、以價格為主導的商品,比較適合在網路上販售。
也許拍賣很快地就會變成網站上不可或缺的功能,好比免費電子郵件一般,不過,儘管每一家都推出相同的菜色,卻不是戶戶都能成功地吸引網友關愛的眼神,如何提高消費者的再次購買率,恐怕才是經營拍賣網站的成功關鍵。
Go!!與全世界同聲競標
現在,您不必千里跋涉到紐約,也不用翻山越嶺去巴黎,只要輕鬆的煮上一壺卡布奇諾,順手打開電腦,彈指撥號連結,您就可以在游標之間悠遊網路,跟全世界同步享受與上百萬人上場競標及喊價的樂趣,甚至在拍賣網站開展你個人無店舖的新事業,一同參與拍賣業的文藝復興運動。
網路拍賣
陳小小
科技發達、網際網路通暢,人人只要上網就能購物。網路商品琳瑯滿目一應俱全,而且時間沒有限制、高興幾點買就幾點買,即使是三更半夜;網路購物比傳統購物所附的說明更清楚,沒有slaes一旁囉哩巴唆強迫購買;網路購物不用花腳力走來走去,也不用使用臂力扛著一堆購得的東西回家。繼網路購物之後,現在更開始有網路「售物」的型態興起,即所謂的「網路拍賣」 Net Auction。就是指在網路上形成虛擬的市集以拍賣或競標的方式,交易取得貨品的一種商業行為。近日全球知名拍賣網站eBay,併購了台灣力傳資訊旗下、國內拍賣網站排名第二及第三的買賣王(ubid)及拍賣王(bid),進入台灣市場;當然除了eBay外,國內很多入口網站,也有各自的網路購物、售物頻道。買賣雙向性的無店鋪消費時代已經來臨。
根據雅虎奇摩網站的調查,臺灣的網路拍賣市場以流行商品為主,最熱門的商品是音樂、影片、影音設備;居第2名為圖書雜誌;第3名為電腦及個人數位助理(PDA)等產品;第4名為玩具及遊戲;第5名為相機及電子通訊設備。交貨方式則多以郵寄進行,拍賣使用者年齡集中在15至49歲。
在過去拍賣網站皆不收費,但eBay是採取對上網賣物品的網友收取佣金的方式經營,可能會使台灣線上交易市場不收費的型態有所改變;但是也有可能因著 eBay要收費,而遭受習慣不被抽成的台灣民眾排斥拒用。
整體而言,這種網路消費模式,省下複雜的管銷流程,對消費者或售貨者是為雙贏。買東西可以買到便宜貨、找到特殊或稀有收藏品,賣東西可賣掉多餘不必要、但對別人甚有價值的東西。就環保角度而言,物品盡量流通絕對比物品沒用而遭受丟棄的好。
目前各大教會機構網站,尚無這種網路拍賣。我們基督徒同質性蠻高,物品則容易交流,蠻適合網路拍賣模式。常可見一些教會更換下來的桌椅、擺飾、鋼琴、屬靈書籍、影音產品、電腦電子設備,仍堪用,卻遭受棄置,很是可惜。如果可以流通給其他需用的教會或機構,便不至浪費。不過網路買賣最怕遇到惡人行騙,特別是基督徒間互信度比外人高,若被騙,受到的心理傷害會更大。而免費提供網路拍賣的網站,不僅沒收取佣金,還得出來幫忙排解糾紛,則會覺得吃力不討好,或許這是目前不見教會機構網站提供此項服務的原因。然而日後當此種線上的買賣模式越漸成熟時,書房網站與大型入口網站或可出來為大家提供此項服務。
科技發達、網際網路通暢,人人只要上網就能購物。網路商品琳瑯滿目一應俱全,而且時間沒有限制、高興幾點買就幾點買,即使是三更半夜;網路購物比傳統購物所附的說明更清楚,沒有slaes一旁囉哩巴唆強迫購買;網路購物不用花腳力走來走去,也不用使用臂力扛著一堆購得的東西回家。繼網路購物之後,現在更開始有網路「售物」的型態興起,即所謂的「網路拍賣」 Net Auction。就是指在網路上形成虛擬的市集以拍賣或競標的方式,交易取得貨品的一種商業行為。近日全球知名拍賣網站eBay,併購了台灣力傳資訊旗下、國內拍賣網站排名第二及第三的買賣王(ubid)及拍賣王(bid),進入台灣市場;當然除了eBay外,國內很多入口網站,也有各自的網路購物、售物頻道。買賣雙向性的無店鋪消費時代已經來臨。
根據雅虎奇摩網站的調查,臺灣的網路拍賣市場以流行商品為主,最熱門的商品是音樂、影片、影音設備;居第2名為圖書雜誌;第3名為電腦及個人數位助理(PDA)等產品;第4名為玩具及遊戲;第5名為相機及電子通訊設備。交貨方式則多以郵寄進行,拍賣使用者年齡集中在15至49歲。
在過去拍賣網站皆不收費,但eBay是採取對上網賣物品的網友收取佣金的方式經營,可能會使台灣線上交易市場不收費的型態有所改變;但是也有可能因著 eBay要收費,而遭受習慣不被抽成的台灣民眾排斥拒用。
整體而言,這種網路消費模式,省下複雜的管銷流程,對消費者或售貨者是為雙贏。買東西可以買到便宜貨、找到特殊或稀有收藏品,賣東西可賣掉多餘不必要、但對別人甚有價值的東西。就環保角度而言,物品盡量流通絕對比物品沒用而遭受丟棄的好。
目前各大教會機構網站,尚無這種網路拍賣。我們基督徒同質性蠻高,物品則容易交流,蠻適合網路拍賣模式。常可見一些教會更換下來的桌椅、擺飾、鋼琴、屬靈書籍、影音產品、電腦電子設備,仍堪用,卻遭受棄置,很是可惜。如果可以流通給其他需用的教會或機構,便不至浪費。不過網路買賣最怕遇到惡人行騙,特別是基督徒間互信度比外人高,若被騙,受到的心理傷害會更大。而免費提供網路拍賣的網站,不僅沒收取佣金,還得出來幫忙排解糾紛,則會覺得吃力不討好,或許這是目前不見教會機構網站提供此項服務的原因。然而日後當此種線上的買賣模式越漸成熟時,書房網站與大型入口網站或可出來為大家提供此項服務。
網路拍賣課徵營業稅Q&A
網路拍賣課徵營業稅Q&A
一、 財政部為何要發布「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對從事網路交易者課徵稅捐?
答:「網路交易」(即電子商務)是一種新興的銷售(交易)型態,也可以說是一種在實體通路外新增的銷售通路,或許有它不同的附加價值,但是目前經濟合作暨開發組織(OECD)、歐盟及美國等對於此種交易行為,都是採取維持與實體通路相同課稅規定之原則,我國的「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亦依循本項原則所訂定;以美國為例,除聯邦政府對於以營利為目的的電子商務課稅外,同時已有18個州對網路交易課徵銷售稅,所以,對於網路交易行為課徵稅負除了是基於維護租稅公平考量外,亦為未來不可避免的趨勢。
二、 何種網路拍賣行為需要課徵營業稅?
答:依據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依法課稅。同法第6條第1款規定,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之事業為營業人。因此,網路拍賣賣家如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基於租稅公平考量,稽徵機關應依法對其課徵營業稅。
三、 財政部公布之「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對從事網路拍賣業者課徵營業稅是否公平性?
答:財政部於94年5月5日發布「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之內容均係建構在現行租稅法律規範架構下,主要是為了維持營業人透過實體通路銷售行為與透過網路銷售行為間的租稅衡平,並未有創設或增加任何人民租稅負擔之情形。就營業稅而言,如甲營業人開設實體商店銷售A商品,均已依法報繳稅捐,而乙營業人透過網路銷售相同商品即可不必課稅,則勢必造成對甲營業人之不公平現象,是以,財政部主要就是為了維護租稅公平性及中立性才發布該項規範。
四、 個人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不適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自己認為不實用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是否也需要課稅?
答:基於租稅公平性考量,財政部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必須依法課稅,所以,如果網路拍賣賣家是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不適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自己認為不實用透過拍賣網站出售,均不屬於上面所述必須課稅的範圍。
五、 如果拍賣網站賣家是專門經由其他管道收購二手商品,再透過網路拍賣賣掉,賺取利潤,也要課徵營業稅嗎?
答:財政部係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必須依法課徵營業稅,所以如果網路拍賣賣家所銷售的二手商品,是透過各種管道收購而來,利用賺取其間差價作為利潤者,就符合上面的課稅構成要件,也就是說這種行為必要要課稅的。
六、 如果是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拍賣網站賣家,是否都應該要辦理營業登記(稅籍登記):
答:符合「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要件之網路拍賣賣家,並非一定要辦理營業登記(稅籍登記),因為依據財政部的規定,為了維持租稅公平性,網路拍賣賣家的課稅標準必須比照實體商店(小規模營業人),依據現行一般營業人課稅標準,每月銷售額如果未達新臺幣(以下同)6萬元者,是不須課徵營業稅的,而網路拍賣賣家的銷售額是透過網路交易而來,交易資料明確,所以,如果網路拍賣賣家每個月在拍賣網站銷售額未達到6萬元者,暫時可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但是一旦當月的銷售額超過6萬元,就必須立即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稅款,以免因被檢舉或被查獲而必須被處罰。
七、 「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所說的「營業登記」是不是就是「營利事業登記」?
答:按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是以,「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所稱營業登記係指國稅局主管的「稅籍登記」,並非若干民眾所反映的「營利事業登記」。因此,如果網路拍賣賣家透過網路銷售貨物,而且符合應課徵營業稅標準者,請逕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稅籍登記),以便辦理稅捐報繳事宜,但是財政部並未規定必須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證」。
八、 如果從事網路拍賣且已符合應辦理稅籍登記標準者,在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時,應該要檢附及填寫那些資料?
答:
(一)網路拍賣賣家如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而且月銷售額已達到6萬元者,應檢附該網路拍賣賣家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由納稅義務人(網路拍賣賣家)自行選擇向住(居)所或戶籍所在地之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
(二)辦理時,請填寫「營業登記(設立)登記申請書(其他類)」書表。
(三)營利事業名稱欄請填寫該網路拍賣賣家之個人姓名(許多網路拍賣賣家在網路上已設有商號名稱者,可自行選擇填寫商號名稱,但填寫商號名稱者須檢附營利事業印章,亦即所謂「大章」)。
(四)營利事業地址欄請填寫上開網路拍賣賣家所選擇之住(居)所或戶籍地(無須檢附房屋稅稅單或租賃契約影本等),此部分資料國稅局係為了送達稅單使用,所以務請填寫正確資料,以避免屆時因稅單未繳納,造成欠稅問題。另外,可免填列「營利事業所在地房屋稅籍編號」欄資料,因為國稅局並不會因為網路拍賣賣家將其戶籍地或住(居)所登記在「營利事業地址欄」即認定該址有營業行為。
(五)營業項目欄請填寫「網路購物」,並註明拍賣網站網址及會員編號,但是務必不要填列個人密碼,因為此部分資料涉及個人隱私而且與課稅無關,所以網路拍賣賣家無須將個人網路密碼告訴國稅局人員。
九、 國稅局對於從事網路拍賣的營業人,是如何核定其銷售額及稅額?
答:
(一)網路拍賣賣家的銷售額是透過網路交易而來,資料明確,無須再由國稅局查定,因此,從事網路拍賣的營業人必須提供網路交易明細資料,但是,原則上無須提供存摺資料,惟當徵納雙方對於銷售額認定有爭議時,必要時,國稅局為查證需要可能會要求提供。
(二)至於稅額部分,稽徵機關目前係依據營業稅法規定對網路拍賣具營利性質之銷售行為課稅,所以與實體商店維持相同課稅標準,現行銷售貨物之實體商店課稅標準如下:
1.每月銷售額在6萬元(起徵點)以下者,無須課徵營業稅。
2.每月銷售額超過6萬元但未達20萬元者,按銷售額照稅率1%,由國稅局按季(每年1、4、7、10月月底前發單)開徵。
3.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者,因每年銷售額已超過240萬元以上,具有相當經營規模,國稅局將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稅率為5%,但相關進項稅額可提出扣抵,此類營業人須每2個月向國稅局申報一次銷售額並自行繳納營業稅額。
十、 如果買家棄標或結標後買方討價還價以致降價出售,如何處理這部分銷售額?
答:如果在網路上拍賣的商品結標後買方棄標,或者因為買方討價還價而降價出售時,網路拍賣賣家必須對此部分資料舉證,例如網頁上的評價資料、拍賣網站出具證明或匯款資料等均可,基於覈實課稅原則,只要營業人能提證明,國稅局會扣除此部分銷售額。
十一、 如果網路拍賣賣家當期銷售額與上期不同時,可否要求調整?
答:網路拍賣具有具體交易資料,國稅局應該要依據具體交易資料課稅,因此,如果網路拍賣賣家的銷售額與上期不同時,是可以要求國稅局調整,但是如果在稅單核發後才提出,就必須依循更正程序辦理。
十二、 部分從事網路拍賣賣家反映他們賣的貨物價格遠較實體商店要低,因此利潤較少,政府對於網路拍賣營業人與實體商店維持相同課稅標準,是否公平?
答:財政部僅將以營利為目的的網路拍賣業者納入課稅範圍,主要就是考量如果此部分不課稅對於銷售相同商品的實體商店會形成稅負上的不公平,因為實體商店必須支付高額店租及其他必要費用,但從事網路拍賣營利的營業人並無須負擔高額店租,況且,我國營業稅係對於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課稅,尚不問其銷售通路為何,因此,對於實體通路業者及網路交易業者採取相同課稅標準,係符合租稅公平原則。
十三、 對於從事網路拍賣交易之賣家,財政部可否規定由拍賣網站業者代徵一定稅率的加值稅?
答:
(一)依據營業稅法第2條第1款規定,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為納稅義務人,也就是說從事網路拍賣的營業人在銷售貨物或勞務時,為營業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人,如由拍賣網站業者(如yahoo或ebay)代扣稅款,因現行營業稅法並無代扣稅款規定,於法不合。
(二)財政部目前僅將以營利為目的的網路拍賣賣家納入課稅範圍,如果規定由拍賣網站業者代扣稅款,對於絕大多數僅是為出售(清)自己或家人多餘日常用品的網路拍賣賣家而言,因為拍賣網站無法區分其拍賣貨物的目的,以致於必須被代扣稅款,將造成另一種不公平現象。
十四、 網路拍賣買家透過拍賣網站向國外拍賣網站賣家購買貨物,為何海關在貨物進口時要對其課徵進口貨物之營業稅?國外賣家須否被我國課稅?
答:
(一)營業稅係採屬地主義,亦即採消費地或銷售地課稅原則,因此,我國營業稅法第1條後段規定,進口貨物為營業稅課稅範圍,同法第41條亦規定,進口貨物應由海關代徵營業稅,所以當網路拍賣買家透過拍賣網站向國外網路拍賣賣家購買貨物,於該項貨物進口時,將由海關依法代徵營業稅。
(二)至於國外的網路拍賣賣家,依據目前加值稅課稅原則及我國營業稅法第4條規定,因為貨物起運地並非在我國境內,所以我國並無對該外國網路拍賣賣家課稅的權力,應由該國外網路拍賣賣家的政府對該銷售行為主張課稅。
十五、 國稅局是如何取得網路拍賣賣家在拍賣網站的交易資料?
答:為維護租稅公平性,國稅局對於符合課稅構成要件及達到課稅標準的網路拍賣賣家必須依法課稅,原則上財政部及國稅局一向認為納稅人都是誠實申報的,所以國稅局並不會要求經營拍賣網站業者全面提供會員資料,僅會在必要時(例如受理檢舉案件或查獲交易額超過一定標準,不課稅已嚴重影響租稅公平等),以個案方式向拍賣網站業者調閱資料。
一、 財政部為何要發布「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對從事網路交易者課徵稅捐?
答:「網路交易」(即電子商務)是一種新興的銷售(交易)型態,也可以說是一種在實體通路外新增的銷售通路,或許有它不同的附加價值,但是目前經濟合作暨開發組織(OECD)、歐盟及美國等對於此種交易行為,都是採取維持與實體通路相同課稅規定之原則,我國的「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亦依循本項原則所訂定;以美國為例,除聯邦政府對於以營利為目的的電子商務課稅外,同時已有18個州對網路交易課徵銷售稅,所以,對於網路交易行為課徵稅負除了是基於維護租稅公平考量外,亦為未來不可避免的趨勢。
二、 何種網路拍賣行為需要課徵營業稅?
答:依據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依法課稅。同法第6條第1款規定,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之事業為營業人。因此,網路拍賣賣家如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基於租稅公平考量,稽徵機關應依法對其課徵營業稅。
三、 財政部公布之「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對從事網路拍賣業者課徵營業稅是否公平性?
答:財政部於94年5月5日發布「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之內容均係建構在現行租稅法律規範架構下,主要是為了維持營業人透過實體通路銷售行為與透過網路銷售行為間的租稅衡平,並未有創設或增加任何人民租稅負擔之情形。就營業稅而言,如甲營業人開設實體商店銷售A商品,均已依法報繳稅捐,而乙營業人透過網路銷售相同商品即可不必課稅,則勢必造成對甲營業人之不公平現象,是以,財政部主要就是為了維護租稅公平性及中立性才發布該項規範。
四、 個人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不適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自己認為不實用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是否也需要課稅?
答:基於租稅公平性考量,財政部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必須依法課稅,所以,如果網路拍賣賣家是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不適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自己認為不實用透過拍賣網站出售,均不屬於上面所述必須課稅的範圍。
五、 如果拍賣網站賣家是專門經由其他管道收購二手商品,再透過網路拍賣賣掉,賺取利潤,也要課徵營業稅嗎?
答:財政部係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必須依法課徵營業稅,所以如果網路拍賣賣家所銷售的二手商品,是透過各種管道收購而來,利用賺取其間差價作為利潤者,就符合上面的課稅構成要件,也就是說這種行為必要要課稅的。
六、 如果是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拍賣網站賣家,是否都應該要辦理營業登記(稅籍登記):
答:符合「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要件之網路拍賣賣家,並非一定要辦理營業登記(稅籍登記),因為依據財政部的規定,為了維持租稅公平性,網路拍賣賣家的課稅標準必須比照實體商店(小規模營業人),依據現行一般營業人課稅標準,每月銷售額如果未達新臺幣(以下同)6萬元者,是不須課徵營業稅的,而網路拍賣賣家的銷售額是透過網路交易而來,交易資料明確,所以,如果網路拍賣賣家每個月在拍賣網站銷售額未達到6萬元者,暫時可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但是一旦當月的銷售額超過6萬元,就必須立即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稅款,以免因被檢舉或被查獲而必須被處罰。
七、 「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所說的「營業登記」是不是就是「營利事業登記」?
答:按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是以,「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所稱營業登記係指國稅局主管的「稅籍登記」,並非若干民眾所反映的「營利事業登記」。因此,如果網路拍賣賣家透過網路銷售貨物,而且符合應課徵營業稅標準者,請逕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稅籍登記),以便辦理稅捐報繳事宜,但是財政部並未規定必須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證」。
八、 如果從事網路拍賣且已符合應辦理稅籍登記標準者,在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時,應該要檢附及填寫那些資料?
答:
(一)網路拍賣賣家如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而且月銷售額已達到6萬元者,應檢附該網路拍賣賣家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由納稅義務人(網路拍賣賣家)自行選擇向住(居)所或戶籍所在地之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
(二)辦理時,請填寫「營業登記(設立)登記申請書(其他類)」書表。
(三)營利事業名稱欄請填寫該網路拍賣賣家之個人姓名(許多網路拍賣賣家在網路上已設有商號名稱者,可自行選擇填寫商號名稱,但填寫商號名稱者須檢附營利事業印章,亦即所謂「大章」)。
(四)營利事業地址欄請填寫上開網路拍賣賣家所選擇之住(居)所或戶籍地(無須檢附房屋稅稅單或租賃契約影本等),此部分資料國稅局係為了送達稅單使用,所以務請填寫正確資料,以避免屆時因稅單未繳納,造成欠稅問題。另外,可免填列「營利事業所在地房屋稅籍編號」欄資料,因為國稅局並不會因為網路拍賣賣家將其戶籍地或住(居)所登記在「營利事業地址欄」即認定該址有營業行為。
(五)營業項目欄請填寫「網路購物」,並註明拍賣網站網址及會員編號,但是務必不要填列個人密碼,因為此部分資料涉及個人隱私而且與課稅無關,所以網路拍賣賣家無須將個人網路密碼告訴國稅局人員。
九、 國稅局對於從事網路拍賣的營業人,是如何核定其銷售額及稅額?
答:
(一)網路拍賣賣家的銷售額是透過網路交易而來,資料明確,無須再由國稅局查定,因此,從事網路拍賣的營業人必須提供網路交易明細資料,但是,原則上無須提供存摺資料,惟當徵納雙方對於銷售額認定有爭議時,必要時,國稅局為查證需要可能會要求提供。
(二)至於稅額部分,稽徵機關目前係依據營業稅法規定對網路拍賣具營利性質之銷售行為課稅,所以與實體商店維持相同課稅標準,現行銷售貨物之實體商店課稅標準如下:
1.每月銷售額在6萬元(起徵點)以下者,無須課徵營業稅。
2.每月銷售額超過6萬元但未達20萬元者,按銷售額照稅率1%,由國稅局按季(每年1、4、7、10月月底前發單)開徵。
3.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者,因每年銷售額已超過240萬元以上,具有相當經營規模,國稅局將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稅率為5%,但相關進項稅額可提出扣抵,此類營業人須每2個月向國稅局申報一次銷售額並自行繳納營業稅額。
十、 如果買家棄標或結標後買方討價還價以致降價出售,如何處理這部分銷售額?
答:如果在網路上拍賣的商品結標後買方棄標,或者因為買方討價還價而降價出售時,網路拍賣賣家必須對此部分資料舉證,例如網頁上的評價資料、拍賣網站出具證明或匯款資料等均可,基於覈實課稅原則,只要營業人能提證明,國稅局會扣除此部分銷售額。
十一、 如果網路拍賣賣家當期銷售額與上期不同時,可否要求調整?
答:網路拍賣具有具體交易資料,國稅局應該要依據具體交易資料課稅,因此,如果網路拍賣賣家的銷售額與上期不同時,是可以要求國稅局調整,但是如果在稅單核發後才提出,就必須依循更正程序辦理。
十二、 部分從事網路拍賣賣家反映他們賣的貨物價格遠較實體商店要低,因此利潤較少,政府對於網路拍賣營業人與實體商店維持相同課稅標準,是否公平?
答:財政部僅將以營利為目的的網路拍賣業者納入課稅範圍,主要就是考量如果此部分不課稅對於銷售相同商品的實體商店會形成稅負上的不公平,因為實體商店必須支付高額店租及其他必要費用,但從事網路拍賣營利的營業人並無須負擔高額店租,況且,我國營業稅係對於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課稅,尚不問其銷售通路為何,因此,對於實體通路業者及網路交易業者採取相同課稅標準,係符合租稅公平原則。
十三、 對於從事網路拍賣交易之賣家,財政部可否規定由拍賣網站業者代徵一定稅率的加值稅?
答:
(一)依據營業稅法第2條第1款規定,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為納稅義務人,也就是說從事網路拍賣的營業人在銷售貨物或勞務時,為營業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人,如由拍賣網站業者(如yahoo或ebay)代扣稅款,因現行營業稅法並無代扣稅款規定,於法不合。
(二)財政部目前僅將以營利為目的的網路拍賣賣家納入課稅範圍,如果規定由拍賣網站業者代扣稅款,對於絕大多數僅是為出售(清)自己或家人多餘日常用品的網路拍賣賣家而言,因為拍賣網站無法區分其拍賣貨物的目的,以致於必須被代扣稅款,將造成另一種不公平現象。
十四、 網路拍賣買家透過拍賣網站向國外拍賣網站賣家購買貨物,為何海關在貨物進口時要對其課徵進口貨物之營業稅?國外賣家須否被我國課稅?
答:
(一)營業稅係採屬地主義,亦即採消費地或銷售地課稅原則,因此,我國營業稅法第1條後段規定,進口貨物為營業稅課稅範圍,同法第41條亦規定,進口貨物應由海關代徵營業稅,所以當網路拍賣買家透過拍賣網站向國外網路拍賣賣家購買貨物,於該項貨物進口時,將由海關依法代徵營業稅。
(二)至於國外的網路拍賣賣家,依據目前加值稅課稅原則及我國營業稅法第4條規定,因為貨物起運地並非在我國境內,所以我國並無對該外國網路拍賣賣家課稅的權力,應由該國外網路拍賣賣家的政府對該銷售行為主張課稅。
十五、 國稅局是如何取得網路拍賣賣家在拍賣網站的交易資料?
答:為維護租稅公平性,國稅局對於符合課稅構成要件及達到課稅標準的網路拍賣賣家必須依法課稅,原則上財政部及國稅局一向認為納稅人都是誠實申報的,所以國稅局並不會要求經營拍賣網站業者全面提供會員資料,僅會在必要時(例如受理檢舉案件或查獲交易額超過一定標準,不課稅已嚴重影響租稅公平等),以個案方式向拍賣網站業者調閱資料。
2008年8月29日 星期五
2008年8月23日 星期六
吃水果 最好在兩餐之間 服藥前兩小時 不宜吃水果
【新華網】日常生活中,飯後吃水果已經成為不少人的生活習慣,而飯桌上的最後一道上菜程序也是飯後一盤水果。健康專家提醒,飯後馬上吃水果是健康飲食迷思。
寧夏健康教育所提醒,飯後,飯菜已經填滿了胃,這時候吃水果,水果將很難達到小腸,水果中含有大量的單糖類物質,很容易被小腸吸收,但若被飯菜堵在胃中,就會因腐敗而形成脹氣,使胃部不適。
專家提醒,最合理的吃水果時間應該在兩餐之間,一般上午在9至10時,下午在3至4時。
另據生命時報報導,許多人有每天吃水果的習慣。可水果並非隨時都能吃,服藥之前,最好別吃。
北京大學臨床藥理研究所博士魏敏吉分析說,首先,多數水果含檸檬酸和蘋果酸,它們會改變腸道中的酸鹼環境,進而間接影響到藥物作用。
其次,水果中還有些成分會干擾人體內的代謝←,使藥物代謝←活力下降,藥物濃度會在體內升高,產生不良反應。
再次,水果中一般含有較多礦物質,如鈣、鎂離子,這對藥物的吸收不利,在服用對礦物質成分比較敏感的藥物,例如儎諾酮類藥物時影響會較大。
最後,沒有熟透的水果含有大量的有機酸,對酸敏感的藥物與這些水果一同服用可能會導致藥物完全或部分失效。
因此,魏敏吉建議,服藥前後1—2小時不吃水果為宜。
2007-11-28
寧夏健康教育所提醒,飯後,飯菜已經填滿了胃,這時候吃水果,水果將很難達到小腸,水果中含有大量的單糖類物質,很容易被小腸吸收,但若被飯菜堵在胃中,就會因腐敗而形成脹氣,使胃部不適。
專家提醒,最合理的吃水果時間應該在兩餐之間,一般上午在9至10時,下午在3至4時。
另據生命時報報導,許多人有每天吃水果的習慣。可水果並非隨時都能吃,服藥之前,最好別吃。
北京大學臨床藥理研究所博士魏敏吉分析說,首先,多數水果含檸檬酸和蘋果酸,它們會改變腸道中的酸鹼環境,進而間接影響到藥物作用。
其次,水果中還有些成分會干擾人體內的代謝←,使藥物代謝←活力下降,藥物濃度會在體內升高,產生不良反應。
再次,水果中一般含有較多礦物質,如鈣、鎂離子,這對藥物的吸收不利,在服用對礦物質成分比較敏感的藥物,例如儎諾酮類藥物時影響會較大。
最後,沒有熟透的水果含有大量的有機酸,對酸敏感的藥物與這些水果一同服用可能會導致藥物完全或部分失效。
因此,魏敏吉建議,服藥前後1—2小時不吃水果為宜。
2007-11-28
2008年8月22日 星期五
2008年8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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